各相关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我校于定于12月上旬开展2017年度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外教学点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 2016 ]7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年检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本年度年检自查工作。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建点协议及职责履行、招生宣传与组织、教学与教务、收费管理、教学档案建设、站点自身建设等方面,尤其是教学管理中涉及的教学计划、课程实施、考勤签到、考试考核、师资配备(含我校教师派出授课)等环节,自查过程中应求实求细,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加强整改,明确时限。
二、各站点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2017年扬州大学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检自查汇报表》,由站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12月10日前寄送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并附电子表格),同时报送我校各合作办学学院一份。自查情况同时书面报送属地设区市教育局。
三、我校有关学院要切实履行有关站点管理职责,认真安排好各相关站点教学工作,及时总结管理工作经验,指导站点做好年检各项准备工作,并随时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抽检工作。学校也将根据各站点的自查情况组织检查。
四、省教育厅文件同时也布置了2018年高校拟新增校外教学点工作,请拟新增校外教学点的各相关学院认真联系和准备,填报《2018年扬州大学校拟新增校外教学点申报简表》、同时报送文字材料《2018年拟新增校外教学点意向调研及备案说明》。
五、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熊雷;联系电话:0514-87991367,13004390907,电子邮箱:xionglei@yz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2017年检通知_
附件2:2017年扬州大学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检自查汇报表
附件3:扬州大学2018年拟新增校外教学点申报一览表
继续教育处(学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