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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扬州大学普教生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自学考试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从2010年起面向本校普教大学生试行开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这是学校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的一项新举措。我校普教在籍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某个本科助学专业的学习,在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第二个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或自学辅导的教育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开办二十多年来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这次试行开设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新的学习平台,能让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时间和空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来学习。

一、2010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位名称

学习

时间

学习

形式

开办学院

1

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

文学学士

2.5

业余

文学院

2

经济法学

法学学士

2.5

业余

法学院

3

经贸英语

文学学士

2.5

业余

外国语学院

4

应用化学(分析技术与环境监测方向)

工学学士

2.5

业余

化学化工学院

5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2.5

业余

管理学院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维护方向)

工学学士

2.5

业余

信息工程学院

注:各专业报名满30人开班

二、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月10日(暑假期间可电话联系)

报名条件我校在籍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试合格的一年级普教学生可以报名,研究生进校后即可报名。

报名、注册程序:

⑴ 学生填写《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入学申请表》(可在成教院网页上下载或到开办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审批。

⑵ 学生到主修学院拿已修的必修课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⑶ 学生持学生证、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的申请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到开办学院办公室报名、交费。

⑷ 开办学院审查、造册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三、学费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文科类专业2100元/学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理工科类专业2250元/学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625。书籍代办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

四、咨询电话

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

文学院

87975502

老师

经济法学

法学院

87971641

老师

经贸英语

外国语学院

87971630

老师

应用化学(分析技术与环境监测方向)

化学化工学院

87975568

87978843

老师

老师

财务管理

管理学院

87972246

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维护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87978374

老师

扬州大学成人教育处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971647、87973586。

网址:。电子邮箱:ajxu@yzu.edu.cn

扬州大学成人教育处

                                  二O一0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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