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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11年扬州大学普教生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自学考试

 

    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本校普教大学生试行开展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我校普教在籍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某个本科助学专业的学习,在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第二个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或自学辅导的教育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开办二十多年来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试行开设的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专业,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新的学习平台,能让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时间和空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来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一、2011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位名称

学习

时间

学习

形式

承办学院

1

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

文学学士

2.5

业余

文学院

2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

2.5

业余

社会发展学院

3

经济法学

法学学士

2.5

业余

法学院

4

经贸英语

文学学士

2.5

业余

外国语学院

5

广播电视新闻

文学学士

2.5

业余

新闻与传媒学院

6

应用化学(分析技术与环境监测方向)

工学学士

2.5

业余

化学化工学院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维护方向)

工学学士

2.5

业余

信息工程学院

8

给水排水工程

工学学士

2.5

业余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9

财务管理

管理学学士

2.5

业余

商学院

注:各专业报名满30人开班

二、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月10日(暑假期间可电话联系)

报名条件我校在籍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试合格的一年级普教学生可以报名,研究生进校后即可报名。

报名、注册程序:

⑴ 学生填写《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入学申请表》(可在继续教育处网页上下载或到承办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指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批。

⑵ 学生到主修学院拿已修的必修课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⑶ 学生持学生证、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的申请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到承办学院办公室报名、交费。

⑷ 承办学院审查、造册后报继续教育处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三、学费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文科类专业2100元/学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理工科类专业2250元/学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625元。书籍代办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

四、咨询电话

专业名称

承办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

文学院

老师

87975502

公共事业管理

社会发展学院

老师

87975303

经济法学

法学院

老师

87971641

广播电视新闻

新闻与传媒学院

老师

87971983

经贸英语

外国语学院

老师

87971630

应用化学(分析技术与环境监测方向)

化学化工学院

老师

老师

87975568

8797884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维护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老师

87978374

给水排水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87979528

财务管理

商学院

老师

87972246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971647、87973586。

电子邮箱:ajxu@yzu.edu.cn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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