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和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3]12号)的精神,经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1、专业名称和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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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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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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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依托单位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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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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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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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正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灌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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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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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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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塑料厂有限公司、常州精细化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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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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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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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精细化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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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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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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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佳华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气体有限公司、苏州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江苏花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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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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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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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盐城市、扬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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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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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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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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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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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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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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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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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扬州市江都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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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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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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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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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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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层次:专升本。学习形式:函授。学制:2.5年。
3、招生计划:300名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报名条件。
2、扬州大学校企合作依托单位的一线在职优秀员工。
三、生源组织及推荐办法
扬州大学校企合作依托单位根据招生报名条件组织生源,向学校提交《201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考生登记表》,学校审核和汇总后组织集体报名,报名时间预计在8月底或9月初,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报名确认地点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
四、加分办法
推荐对象须经推荐依托单位、扬州大学、省教育考试院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享受照顾20分,且可累加其他照顾分。
五、录取原则
1、推荐对象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在录取时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组织管理
1、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照顾加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纳入年度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所有考生的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立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采集。
2、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2013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开展校企合作推荐入学报名工作,确保加分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3、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招收入学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其它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扬州大学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考生情况登记表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