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站点:
为做好今年的成人教育招生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现就招生纪律再次重申如下:
1.各学院各教学站点要严格执行省、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各牵头学院要将加强对所属站点的管理和检查。各教学站点不得超出核定的招生范围(地域/专业/层次)组织生源。不允许不实宣传,严禁超范围异地组织生源。如有违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各教学站点要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守工作底线,重申有关规定,严禁与任何中介合作招生。
3.今年录取政策将做适当调整,招生指标将与教学点的办学条件、管理规范、学生满意度等挂钩。
特此通知,希严格遵守。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