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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促进校外教学站点教学与管理工作,根据继续教育处工作计划,定于11月下旬对我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开展教学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我校24个省内、外校外教学站点。

  检查主要内容分三个方面,①教学站点建设:年审备案、招生宣传、合作办学协议等;②教学管理:教学计划执行、教师授课安排、学生到课率等;③教学质量:课程考试与成绩记载、毕业论文(设计)、学位授予率、毕业生质量(典型事例)、人民来信处理等。

  同时了解我校有关合作学院在站点建设、教学安排、教学指导与督导、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以及校外教学点在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二、检查交流方法

  1、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两个检查组,分片赴各市校外教学站点,现场查看资料,听取交流汇报。为提高效率,原则上采取按行政大市相对集中的办法进行(安排见下表),请各校外教学站点按通知要求携有关检查内容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一)按时到指定的教学站点(见附件三)汇合,请各站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一人按期参加汇报会议,并请各市集中站点尽量邀请市教育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2、本次检查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赴有关站点实地察看,请各有关校外教学站点事先做好自我检查和汇报的准备工作,填写《扬州大学校外教学站点自查表》(附件二)。活动期间将请各站点签订我校规范办学《承诺书》。

  3、检查结果将由各组人员整理纪录,填写《校外教学点检查督导情况评分表》,继续教育处进行情况分析,其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教学站点的依据,也作为有关学院2016年度继教工作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请有关学院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负责联系的校外教学站点。各校外教学点(函授站)联系人、及集中点地址见附件三。请各集中点单位协助做好汇报场地的准备工作。

  四、检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2016年下半年校外教学站点检查时间、站点与集中点安排表

分组

分组成员

11月21日

下午3:00

11月22日

上午9:00

11月23日

上午9:00

11月24日

一组

*贡福海

  杨忠清

  李苏伦

  洪秀兵  王丹

盐城市:

大丰市卫生培训中心、响水县卫生培训中心、盐城市委党校

集中点:大丰市卫生培训中心

连云港、徐州市

灌云县卫生进修学校、东海卫生职工中专校、赣榆县中等专业学校、新沂市职工学校

集中点:东海卫生职工中专校

宿迁市:

宿迁市委党校、泗阳卫校

 

集中点:泗阳卫校

淮安市

上午9:00

洪泽中等职业学校(洪泽卫校)

南京

下午3:00

六合区卫生进修学校

分组

分组成员

11月28日

下午2:30

11月29日

上午9:00

11月30日

上午9:00

12月1日

二组

*钱斌

  朱华光

  熊雷

  吕洪生

  徐爱菊

扬州市

宝应县财政局培训中心、江都商业学校

集中点:

江都商业学校

泰州市

泰州学院、姜堰市卫生学校、泰兴卫生职工中专校、兴化市商业职工学校、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

集中点:

姜堰市卫生学校

苏州市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集中点: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无锡市

上午9:00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惠山区卫生进修学校

集中点: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市

下午3:00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注:打*号者为各组负责人;云南校外函授站检查时间已另外安排

  五、继续教育处联系人:熊雷,电话0514-87991367,13004390907;李苏伦,电话0514-87971646,17715122612。

 

    附件1:校外教学站点检查需准备的主要材料

    附件2: 扬州大学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自查表

    附件3: 扬州大学校外教学点函授站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

                                                              二0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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