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自学考试“专接本”?
自学考试“专接本”是省考委和省教育厅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的,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在基本完成专科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接读自学考试本科教育的工作,简称“专接本”。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在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由专科学校在扬州大学的指导下组织辅导,参加自学考试,可在专科毕业后一年完成本科教育的学习,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规定者还可申请学士学位。
二、“专接本”开设专业
我校“专接本”现开设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工程、畜牧兽医、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
三、“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由沟通课程、衔接课程、主干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等四部分组成。扬州大学按照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界定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和主干课程,并根据“专接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增加设置实践与应用课程。
四、“专接本”的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专接本”的报考对象时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的三年级在籍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五、“专接本”的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学校的自学考试部门(或者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报考,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学习与考试,并由学校向所在地省辖市考办办理集体报名。
六、“专接本”的学制和修业年限
三年制专科学校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的学习,五年制高职院校学生从第五学年开始参加。“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不少于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
七、“专接本”的学籍和考籍
学生一经注册即取得自学考试“专接本”的学籍;学生通过考核,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即取得自学考试考籍。
八、“专接本”的教学和日常管理
“专接本”助学辅导工作由专科学校在扬州大学的指导下负责实施。“专接本”专业的主管领导负责“专接本”专业的全面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工作和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员负责教务管理的各项工作,班主任负责落实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管理。
扬州大学的相关专业学院,负责每年两次的对接专科学校授课教师的集体备课。
九、“专接本”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专接本”专业的考试工作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统考工作由专科学校所在地省辖市考办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补考及少量每年4月和10月未完成课程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的增考。
十、“专接本”学生优惠政策
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计划名称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且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及学分。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40%计取成绩。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衔接课程按30%计取成绩。
十一、“专接本”学生的毕业与学位
学生学完“专接本”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扬州大学共同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扬大教【2013】50号)由扬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未能毕业的“专接本”学生,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同专业的考试。
十二、“专接本”毕业生的本科就业报到证
“专接本”专业学生在专科学校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就业报到证。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十三、“专接本”的收费标准
专科学校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自学考试专接本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5号文件)精神确定收费 ,并报相关物价部门备案后实施。
十四、“专接本”的学生住宿等问题
学生在两年的学制期限内2专科学校一切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文体场所、餐厅、宿舍等。
十五、附《扬州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扬州大学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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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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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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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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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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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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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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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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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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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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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申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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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相关学院开展调研,与专科学校达成初步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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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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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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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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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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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本年拟继续招生的已开考专业,申报新增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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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申请报告、专业教学计划及考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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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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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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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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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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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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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年办学情况和现有办学条件,批复本年可招生专业(新增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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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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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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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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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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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办学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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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申请表及师资情况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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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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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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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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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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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审核、汇总专科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统一报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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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扬州大学的招生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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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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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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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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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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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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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审核后的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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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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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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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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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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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书,完成新生注册;并将材料报至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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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书、学生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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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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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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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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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统考(第二、四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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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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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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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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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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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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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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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一、三学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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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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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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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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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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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将本年度衔接情况报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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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内提交专科学校申请表、师资情况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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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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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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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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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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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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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向扬州大学提交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一或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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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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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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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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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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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注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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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审校汇总新生名册后报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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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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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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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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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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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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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成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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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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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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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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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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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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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办理10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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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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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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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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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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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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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免考,对4月份完成全部统考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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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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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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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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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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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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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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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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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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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考办、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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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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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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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统考(第一、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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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配合当地考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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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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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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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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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至次年4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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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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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二、第四学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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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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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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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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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教学安排(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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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向扬州大学提交本学期教学安排(课程表)(第一或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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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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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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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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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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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成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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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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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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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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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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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含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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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免考,对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学生办理毕业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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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合格证、学籍卡、本科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实践成绩、毕业论文、免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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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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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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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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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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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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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办理4月份统考课程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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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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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市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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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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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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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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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完成全部课目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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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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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考办、考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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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专科学校在扬州大学指导下合理安排校考课程和实践考核等;2.有关专科学校应提前向考试院服务中心教材科订购教材,部分委托开考专业使用教材也可到有关单位订购。3.学位授予由扬州大学负责,各专科学校向扬州大学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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